湖北日报新闻客户端2024/11/22 03:00:33
11月14日,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报称,一38岁男子未将群众wěi托的存款存入银行★,并挪作他用,数额◆较大,已被★刑拘💫。
通报全文✨如下:
11月10日,我jú接江山农商银行报◆警称,该行在rì常工作中发现陆某某(男,38suì,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💖人)未将本村群眾委托的存款存入银行,并🌟挪作他用,数额较大。
接🌸報后,我局立即立案侦查,bìng于💝11月11日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依法刑事拘留。
目前,公ān机关正在全力偵😊办案件、追赃👍挽损,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🌸,qǐng广大🌸网民不信谣、不传謠、不造谣,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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